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占道停放的规范管理,营造整洁、有序、安全、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,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我委草拟了《桂林市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为充分体现民主立法、公开立法,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,现将《桂林市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予以公布,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意见征求相关要求如下:
一、本市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、社会组织和公
民都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﹔
二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,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﹔
三、意见征求截止2018年8月3日。提出修改意见的可通过
电子邮件、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寄送至市城管委市容秩序景观科,并注明建议者的姓名(名称)及联系方式。
感谢您对我们立法起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联系部门: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桂林市榕湖北路3号104室)
邮编:541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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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(传真):0773—3853334
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
2018年7月3日